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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一年,我遇見了一個女孩,她很三八!

緣分該怎麼寫,也許總是有太多一念之間造就這一切,卻還是莫名其妙喜歡她了,一個勇敢的女孩,爽朗的笑聲可以溫暖他人,正面的態度可以鼓勵他人,喜歡她的笑容沖淡了過往的悲傷記憶,有一段時間甚至忘了深埋心底的傷口,喜歡在鏡頭裡,可以照亮相片的她,而有些默契,是真實存在的,不知道她是否也這樣認為?

 

的確,很多事情都是徒勞無功的!更何況只是一個認識不到一個月的人,不想後悔所以選擇說出口,朋友,好朋友,重要的朋友,什麼的定位都無法與時間相抗衡,並沒有輸給誰,輸給了時間罷了,愛是自由的,不是嗎? 而我又憑什麼?

 

傷害? 有時候不忍傷害才是真正的折磨,不清楚該用什麼立場來跟她相處,當她興高采烈要與我分享的時候,還是只能這樣婉轉的拒絕她,難的不是事情本身,而是我應該怎麼自處,我真的不知道,其實她沒有錯,誰都沒有錯,一個人的心可以分幾份?我們都不再是小孩子,都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麼,說什麼我一直都會在,說實話,那太沉重,有時候兌現的都不是承諾,而是一個模糊的說法,模糊到心也模糊不清,喜歡就喜歡,愛就愛,而我不願再把自己推入無底深淵,所以突然間我也變成另外一個模樣了,是好是壞?

 

一追再追,究竟我們有多少時間可以這樣荒廢,繞了幾圈也許還是會回到原點,相見不如想念,並不是不想見面,而是當這樣的見面會是一把利刃的同時,我選擇離開,因為我無法假裝,請原諒我這麼做。而有些事情,我終究選擇了獨自面對它,不是為了當什麼悲劇男主角,單單是不想她也受到波及,可以不喜歡,可以拒絕,但是我不能看到她也受傷,反正,這也是我唯一能做的,身體的傷可以很快痊癒,但心裡的傷卻不是三言兩語可以撫平。

 

在這陌生的都市,我循著她可能走過的痕跡,想念著她,想著她可能這個街角微笑拍著照,可能在下個路口抬頭仰望天空發著呆,很單純的快樂踏著每一個步伐,偶爾很愛逞強任性,那就是我眼中她的模樣,一個人的孤獨滋味我很懂,並不孤單寂寞,只有自己與思念相作伴,站在路口看著人來人往,坐在咖啡店聽著陌生對白,走在海邊沙灘拍著美麗夕陽,對著陌生外國人說著Hello,然後在酒吧微醺吵雜聲中睡去,我不會一直去打擾她,她也不一定找得到我,說真的如果她每次回過頭我一直都在,那真的有點陰魂不散,但,有時偶爾想起我,就抬頭看看天空吧!也許我也正拿著相機對天空,記得撥一下劉海。

 

我所喜歡的,不單單只有她,還有與她相處的那個自己。

這一年,我喜歡上了一個女孩,她不三八。




但可能還是有一點...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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